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 通訊員蘇華文 殷萬江報道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獲悉,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(下稱“寶安法院”)依法查處一件當事人利用手機空中充值方式賄賂、要挾法官,妄圖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案件。
  據悉,2013年9月8日,寶安法院吳法官意外收到一條手機充值短信的提醒,稱其手機號碼於當日充值300元。經電話詢問,運營商聲稱無法辦理退回充值的業務,吳法官遂未再理會該事。2014年2月4日左右,吳法官收到一名當事人發過來的手機短信,聲稱其曾向吳法官的手機號碼充值300元。吳法官立即將此事上報並將300元充值金額上交。
  經查,該充值行為及短信均系某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劉某貴(男,漢族,45歲,四川省內江市人)及其妻子吳某芬所為。劉某貴為獲取承辦吳法官的照顧,在案件開庭前伙同吳某芬向吳法官的手機號碼充值300元。在案件宣判後,劉某貴對判決結果不服,遂於春節期間向吳法官發送上述短信。寶安法院依法對劉某貴進行了訓誡並責令其反省改正。  (原標題:開庭前 偷偷充話費三百元 宣判後 不服判決以此要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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